叶飞鹰、记者刘娟报道:为进一步规范余江区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鹰潭市公安局余江分局交通警察大队10月25日发布《关于在余江区部分路段设置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告示》,将根据余江区人民政府决定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对余江区中心城区部分载货汽车实行限制性管理。
通告内容具体如下:
一、自2021年10月22日起,每日5时至23时禁止中型(含)以上载货汽车、牵引车、专项作业车、轮式自行机械以及低速载货汽车、变型拖拉机载余江区城区道路通行,抢险、救灾载货汽车执行任务时除外。具体为:安仁大道、世纪阳光大道、白塔路、果喜大道、沿河路、杨柳路、广场路、鹰南大道(鹰南大道与迎宾大道红绿灯路口以西)、鞍岭北路(迎宾大道与鞍岭北路以西)、丽景路(迎宾大道与丽景路以西)、东渠大道、迎洲路、三山西路、安山路、马鞍岭大道、马鞍路、鞍岭南路、河东路、春风路、环城南路、四青路、交通路以及上述道路围合区域。
二、鹰潭市公安局余江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在余江区安仁大道汽车站农商行50米路段、世纪阳光大道与320国道中入口50米路段设置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违反限制性管理规定及逆向行驶的大货车进行违法抓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