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宜春头条客户端讯 陈志洪、张鹏报道:俗话说事不过三,可是宜春有一驾驶员却屡教不改,第四次酒驾又被抓个正。
10月18日20时54分许,宜春交警直属一大队城南中队在宜春南路开展酒驾集中整治,对赣C0***5号小车进行检查,发现该车驾驶员谢某苗有酒驾嫌疑,经再场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查,结果为47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办案民警本以为是一起普通的酒驾案件,不料一查,谢某苗却是第四次饮酒后驾驶。
经查:谢某苗于2016年7月6日首次醉驾被查,数值为132mg/100mL、2018年7月18日饮酒后驾驶,数值为37mg/100mL、2020年7月14日再次饮酒后驾驶,数值为51mg/100mL,分别被处罚,其驾驶证已被吊销。
目前,谢某苗因驾驶证被吊销期间及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依法予以拘留并处罚款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