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梁县召开追记徐春英同志一等功暨先进事迹报告会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夏克勤向徐春英家属颁发证书
网络报道:11月24日下午,浮梁县政法系统干部、民警120多人隆重召开追记徐春英同志一等功暨先进事迹报告会。省高院法官教育处处长简贵涛宣读《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追记徐春英同志一等功的决定》。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夏克勤向徐春英家属颁发证书。浮梁县四套班子领导和政法综治单位代表、人民陪审员、司法监督员、司法协理员代表参加报告会。徐春英同志生前同事和亲属真实生动以鲜活的事例、感人肺腑介绍了徐春英同志的事迹。
徐春英,女,1975年6月生,大学文化,中共党员。徐春英同志从事法院工作13年,有12年从事刑事审判工作,凭着对党的事业无限忠诚、对人民群众的无限真情和对审判工作的无比热爱、公正高效地审理了近千件案件,无一件错案,无一件再审,无一件超审限。她坚持“当日接诉、当日审查、当日立案、当日送庭”,从未错立、误送一案。她工作勤勤恳恳,兢兢业业,踏踏实实,任劳任怨。她长期身患疾病,却从未向组织提过要求,也从未请过一次病、事假,被医院确诊为肝癌晚期后,她把巨痛埋在心底,依然坚强乐观,带病坚持开庭,以顽强的毅力,忘我工作,与病魔作顽强斗争,2009年4月17日,终因积劳成疾倒在了工作岗位上。充分体现了人民法官崇高的思想境界和坚定的理想信念,诠释了一个共产党人执法为民,视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高贵品质,以实际行动树立了新时期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任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报告会在全市法官和浮梁县政法系统引起了强烈反响,大家认为,徐春英同志是一名普通的基层法官,但在平凡的岗位上,恪尽职守,任劳任怨,甘于奉献,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树立了新时期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大家为失去这样一位人民的好法官而感到痛惜,同时,也为浮梁涌现出这样一位优秀法官而感到骄傲和自豪!
会议号召全市法院系统,浮梁县广大党员、干部、政法干警学习徐春英精神,学习徐春英同志恪尽职守,埋头苦干的敬业精神,学习徐春英同志心系百姓,亲民爱民的服务意识,学习徐春英同志刻苦钻研,热爱学习的优良品质,学习徐春英同志公正执法,清正廉洁的高尚情操。
大家纷纷表示,徐春英同志英魂长逝,浩气长存。她短暂而光辉的一生,为广大党员、干部树起了一座丰碑,是大家学习的榜样,我们要把学习徐春英同志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结合起来,把学习宣传徐春英同志的先进事迹进一步引向深入。我们要把学习徐春英同志与改进干部工作作风结合起来,以她的优秀品格和高尚情怀,她对工作的无比热爱与执着追求,成为我们攻坚克难,加快发展的精神动力。政法干部纷纷表示,要积极学习和弘扬徐春英“13年无错案”的事迹,公正、高效、文明地办好每一宗案件,处理好每一个矛盾纠纷,全力以赴,扎实工作,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保驾护航。
徐春英同志先进事迹报告团成员作事迹报告(一)
徐春英同志先进事迹报告团成员作事迹报告(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