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宜春头条客户端讯 陈志洪、邱喻报道:为进一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加大驾乘电动人员车安全头盔的佩戴,宜春交警直属一大队在辖区内针对驾乘电动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集中进行查处、纠正和劝导专项整治行动,切实打造安全和谐文明畅通的交通环境。
届时,宜春交警直属一大队将对查处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录入“宜春e行”系统,并采取依法纠正违法行为、消除违法状态、依法进行处罚等措施。
同时还将严查严处电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非法安装遮阳伞等交通违法行为。
在这里提醒广大市民,骑乘电动车出行,一定要佩戴安全头盔,这样能够有效减少因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造成的伤害程度。安全头盔不是摆设,它是遇到危险后的最后一道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