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景德镇头条客户端讯 通讯员胡 瑶报道:8月24日,浮梁县委编办组织对县水利局“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进行核查。
此次核查主要通过听取汇报和现场查阅资料等方式开展,重点核查内容是:按核定编制数,是否超编进人;按核定领导职数,是否超职数配备干部;是否擅自设立、撤销、合并机构;是否擅自变更机构名称、规格、性质、职责权限;是否按照“三定”规定赋予的职责开展工作;是否按照机构编制规定和程序办理机构编制有关审批审核手续。
通过核查,浮梁县委编办对县水利局“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表示充分肯定,尤其是在机构改革职能转变后的职责落实方面,县水利局不存在擅自扩大或缩小职责范围和权限的行为。目前,县水利局机构运行顺畅,与相关部门工作关系融洽,职能履行良好。
下一步,县水利局将以此次核查为契机,加强与县应急管理局、县生态环境局等部门间职能运作上的有效沟通、相互配合,补齐制度短板,认真做好职能转变后的职责落实,积极推进新阶段全县水利高质量跨越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