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景德镇头条客户端讯 通讯员柳艮才、 方晓莲报道:近期,景德镇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新厂中队结合辖区实际,科学部署警力,持续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
行动中,中队采取设置固定卡点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在辖区重点路段对过往车辆实行逢车必查。对酒后驾车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营造严管酒驾高压态势。
2021年8月16日20时47分,程某某驾驶车牌号为赣AA3X**的小型轿车,沿新厂东路由西向东行驶至检查卡点时,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执勤民警用酒精测试仪对程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测试结果为45mg/100ml。
2021年08月16日21时36分,刘某某驾驶车牌号为闵CC13**微型车,沿新厂东路由西向东行驶至检查卡点时,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执勤民警用酒精测试仪对刘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测试结果为71mg/100ml。
2021年08月16日21时59分,李某某驾驶车牌号为赣HL87**小型轿车,沿新厂东路由东向西行驶至检查卡点时,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执勤民警用酒精测试仪对李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测试结果为45mg/100ml。后经进一步查询,李某某于2018年9月6日被南河大队查处过,这次属于再次饮酒后驾驶,其将面临的不仅仅是罚款、吊销驾驶证还有并处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