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乐平头条客户端讯 通讯员徐娇君、陈宝珍报道:近日,乐平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特殊的偷车案件,被告人邹某因一时贪心,将一辆未拔车钥匙的电动车偷走,事后发现竟是自己朋友何某的车。尴尬之余,邹某只能一边陪何某查监控找车,一边想方设法偷偷将车钥匙还给何某。
法院审理查明,2021年3月8日晚,被告人邹某同被害人何某及几个朋友在乐平市步行街某KTV唱歌。被告人邹某中途走出包厢时发现,KTV门口停放着一辆未拔车钥匙的白色两轮电动车。一时贪念起,邹某便将该车骑走停放在别处,后回到KTV包厢继续唱歌。离开时,何某发现自己的电动车不见了,邹某这才知道偷的竟是朋友的车。邹某此时开始上演“真人版”贼喊捉贼,一边陪同何某查看KTV监控,甚至大吵大闹要求KTV老板赔偿损失,一边偷偷将电动车钥匙放回包厢的沙发上。直至几小时后,侦查机关找到证据,邹某才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后被盗车辆已找到并返还被害人何某,何某也对邹某偷盗其电动车的行为表示谅解。经鉴定,被盗电动车价值2200余元。
法院认为,综合考虑到邹某具有坦白、认罪认罚、取得被害人谅解、犯罪金额不大等量刑情节,依法判决被告人邹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宣判后,邹某表示服从判决。该判决现已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有话说:该案虽已了结,但邹某因自己的偷盗行为不仅被判处刑罚,还伤害了昔日的闺蜜感情,可谓得不偿失、人财两空。法官提醒,勿以恶小而为之,任何犯罪行为都逃脱不了法律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