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宜春头条客户端讯 罗怡清、欧阳滢报道:俗话说得好“宁停三分,不抢一秒”“红灯停、绿灯行、黄灯等一等”。近日,宜春城区发生一起闯红灯的电动车撞上了抢黄灯摩托车的道路交通事故。
8月3日10时25分许,宜春交警直属一大队接到报警称:在明月北路与秀江东路交叉路口,有一辆摩托车与一辆二轮电动车相撞,造成双方车辆受损、驾驶人受伤的交通事故。
接到报警后,该大队事故中队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展开调查,发现一辆二轮电动车和摩托车倒在明月北路与秀江东路交叉路口,双方驾驶人受伤。根据监控显示,事发时该路口由东向西方向的信号灯正由绿灯闪跳为黄灯,摩托车驾驶员袁某峰心存侥幸抢黄灯通行,而此时由梅某芳驾驶二轮电动车在该路口由南往北闯红灯行驶过来,两车避让不及发生碰撞。
经认定:摩托车驾驶人袁某峰行驶至人行横道时未减速行驶,二轮电动车驾驶人梅某芳未按照交通信号通行,双方负此事故的同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