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报道:2013年10月17日,高新刑警大队获取重要线索:某夜总会背后一出租屋内有人贩卖毒品。高新刑警大队闻讯即动,迅速组织警力赶赴该出租屋,成功抓获涉嫌贩卖毒品的犯罪嫌疑人帅某、王某、凌某,当场收缴冰毒2.7克、麻古123粒,以及用于贩卖毒品的电子秤、包装袋等贩毒工具。
犯罪嫌疑人帅某,男,现年36岁,景德镇市浮梁县湘湖镇人,曾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帅某刑满释放后,好逸恶劳,做起了贩卖毒品、以贩养吸的生意,并雇用在花都夜总会当服务员的王某、凌某二人帮助其贩卖毒品,并向二人提供毒品供其吸食。
目前,三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扩大战果的工作正在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