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下半年乐平市党政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
中共乐平市委 乐平市人民政府
(2013年10月11日)
2013年来,在景德镇市委、市政府和景德镇市纪委的正确领导下,市委、市政府坚持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全市发展总体格局中进行谋划,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坚决落实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切实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确保反腐倡廉经常抓、抓长期
紧紧抓住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个“龙头”,分解任务,落实责任,领导抓、抓领导,努力构建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
第一,强化责任意识。一是明确主体责任遥市委、市政府自觉承担起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要求全市各级党政班子坚持把反腐倡廉建设摆在重要位置,与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今年1月份,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就2012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在市委常委会上进行了公开述职;4月份,市发改委等10个单位主要领导向市纪委全委扩大会进行了专题述职述廉,并接受民主评议。二是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职责,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在市纪委五届三次全会上,市委主要领导与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三是强化“一岗双责”意识。市委、市政府班子成员主动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指导督促分管(挂点)部门和单位制定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参与分管(挂点)部门和单位的民主生活会,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形势,对分管(挂点)的单位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年底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年度内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第二,强化责任分解。一是强化分级负责。对全市各单位提出反腐倡廉具体工作目标和要求,把责任落实到领导干部尤其是党政“一把手”身上,按照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一层一层抓落实的原则,建立健全分级负责的责任体系。今年以来,市委先后12次对反腐倡廉工作进行研究部署,解决有关问题10个,市政府先后9次对廉政建设工作作出安排,研究部署反腐倡廉工作14项。二是强化分项负责。制定《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的反腐败重点任务分工》,将任务细化分解为11类78项,逐项明确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根据各自工作任务,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目标要求和工作时限,在全市上下形成“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头上有责任”的工作格局。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别对反腐倡廉重大问题批示24 件和15件,对反腐倡廉工作部署13项和10项。三是强化分点联系。建立健全市委、市政府、市纪委领导和乡镇(街道)、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挂点联系制度。每位领导负责联系一个乡镇(街道)或一个市直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每年听取两次以上工作情况汇报、到联系点至少三次,并做到“六个带头”,即带头作廉政承诺、带头讲廉政党课、带头对下级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带头参加下级领导班子的述职述廉会、带头重视和支持纪检监察工作、带头认真受理来信来访。第三袁强化责任考核遥一是领导高位推动遥由市委常委、市人大主任、政协主席带队,人大、政府、政协班子党员领导干部以及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成员参加,对全市各单位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情况进行集中考核,考核结果在市委全会、市纪委全会上进行通报。二是创新考核方式。制定了乐平市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实施办法,引入社会评价机制,对各单位领导班子进行民意调查。调查结果作为了解掌握情况、查找整改问题的参考,并将民意调查的综合结果纳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考核。三是注重结果运用。按照检查考核得分,分成“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对被评为“优秀”的单位,给予通报表彰;对被评为“不合格”的单位,取消该领导班子及成员当年评先评优资格,由市纪委对单位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并责令主要领导向市委常委会作出检查。同时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或者未能正确履行相关规定职责的,严格实行责任追究,今年以来,共有15名科级领导干部因责任追究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二、大力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确保反腐倡廉重点抓、抓重点
在推进惩防体系建设过程中,我们坚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对反腐倡廉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工作通盘考虑、统筹推进,筑牢反腐倡廉的坚固防线。第一袁着力强化教育的基础作用遥突出“加强和改进干部作风建设”、“情系民生、勤政廉政”、“树立优良作风、促进科学发展”、“学准则、作表率”等主题,把握时间节点,采取群发廉政短信、组织廉政恳谈会、召开廉政教育会等形式,发告示、打招呼,强化廉洁自律意识。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六进”活动,编印《洪马故里清风漾》廉政读本1500本,发放到全市副科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手中;在乐平报整版刊登党风廉政知识竞赛试题,组织全市党员、干部、群众开展廉政知识竞赛;组织镇、村干部深入农户开展党风廉政知识互动问答活动;设立多幅大型廉政公益广告牌,在温馨提示中使廉政教育更加具有针对性;排练、展演赣剧现代戏《雪花不是花》,并代表景德镇市纪委、监察局参加全省第五届艺术节、第九届玉茗花戏剧节评选展演,省委常委、纪委书记周泽民莅临观看,并给予高度评价和肯定,艺术节工作简报以专报形式对该剧作了全面、细致、到位的评价分析。
第二,着力强化制度的保障作用。加大制度建设和创新力度,着力构建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为规范征地拆迁行为、顺利推进项目建设,建立健全了房地产开发监管办法、项目法人制、违反工程招投标责任追究办法,强化了制度的整体性、配套性;在服务企业、优化环境方面,及时建立并推行了优化发展环境评议评价、征求意见、检查考核以及严格惩处的机制;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在全市实现了全覆盖,并全面推行了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制度。加强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的完善和创新,在巩固“三公开两代理一平台”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农村“三资”管理系统,加强对农村“三资”的动态管理和村财监控力度,今年来,全市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及村级便民代办点共接待群众咨询37051人次,为群众办理各类事项32001件;公共资源交易87起,交易额1386.4万元,节约或增资77.3万元;村账镇代理办公室共清理不合手续票据1338张,拒付不合理开支70.14万元。
第三,着力强化监督的制约作用遥强化对权力运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努力从源头上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采取述职述廉、诫勉谈话以及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和领导任前廉政谈话等有力措施,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以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通过制定了《关于加强廉能风险防控规范“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的实施办法(试行)》,从制度上保证权力规范透明运行,加强对权力部门的监督。加强对重点领域的监督,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项目执法监察38项,工程预算总造价为8.12亿元,中标价为7.68亿元,节约资金4410.7万元。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强化对报备程序、招标程序和准入资格实行有效监督,今年完成政府采购批次19次,采购预算2550.03万元,中标金额2363.51万元,节约资金186.52万元。认真开展国有资产交易进入市场的执法监察,今年纪检监察机关共对3宗国有资产产权交易进行监督,成交价461.47万元,增值88.97万元; 参与监督土地交易6起, 成交金额38590万元,增资13851万元。
第四,着力强化作风的促进作用遥以监督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相关规定为切入点,以解决影响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抓手,制定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细则》、《关于改进春节期间会议活动安排的12 条措施》以及开展党政领导干部违规接收和赠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共开展明察暗访10次并进行通报,对3 名领导干部进行了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开展了纪检监察干部下基层接访、“万民干部下基层”等工作,共走访群众146705户,发放便民服务卡约20 余万张,发放影响群众利益突出问题征求意见表5余万张,梳理并解决问题3000余个,涉疑解答问题6000余个。大力优化发展环境,发放廉政监督卡7500余张;开展了“抓行风促作风热线”节目活动,目前已有10个市直单位和行业主要领导走进录播大厅,接听群众电话43个,答复有关问题39个,受理问题6个,解决问题4个。今年第三季度,全市公务接待次数、公务接待费用、办公经费支出和公车运行费支出比2012年同期分别下降41.1%、58.7%、32%和20.1%。第五袁着力强化纠风的校正作用遥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工作理念,以加强民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为着力点,对卫生专项资金、新农合资金、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助学金及免学费资金、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农村劳动力培训补贴资金、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等民生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了骗取家电下乡、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行为,共立案5起、处分5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挽回经济损失1030万元;调查处理了4件共反映教育乱收费补课问题的信访件,立案2人,处理5人,清退违规收费53万余元。切实巩固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专项治理成果,全市无违规举办庆典研讨会论坛等现象;切实巩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专项治理成果,公车私用等问题得到有效遏制,未发现超编制、超标准购置公务用车的问题。
第六,着力强化办案的威慑作用。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今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电话举报191件(次),立案53件,结案50件,处分64人,其中党纪处分28人,政纪处分28人,其中副科级以上17人。尤其是重点查处了林业系统窝案串案,共立案5起、移送司法机关6人,挽回经济损失82万元,并督促林业部门针对此案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按照“一案两报告”的要求,撰写案例剖析报告,省纪委以“赣纪办通报”专刊向全省推介我市的做法和体会。
三、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确保反腐倡廉工作有人抓、抓得住
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领导,当好纪检监察机关的坚强后盾,高度重视加强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切实做到政治上关心、工作上支持、使用上厚爱,为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创造良好条件。
第一,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关心纪检监察干部选拔任用,把政治坚定、坚持原则、敢于执纪、公道正派的纪检监察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2011〕26号文件精神,加强乡镇纪委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乡镇纪委书记,在全省率先规范了乡镇纪委书记排名、提名,乡镇纪委的办公条件、经费保障等内容,全面提高纪检组织政治地位、人员配置。
第二,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重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职能作用,亲自参与重大问题处理、听取情况汇报,及时提出工作要求,同时,促进各级领导积极参与到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的工作中来,在党政领导干部违规接受和赠送“红包”专项治理工作中,召开了全市1000余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动员大会,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第三,重大决策充分征询纪委意见和建议。党员干部的选拔任用,评先评优必须事先进行廉政鉴定,防止“带病提拔”、“带病表彰”,市委全会等重要会议,市纪委常委均参加。
2013年来,虽然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差距。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以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作风,以奋发有为、改革创新的精神,进一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不断提升我市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建设实力雄厚生态宜居社会和谐新乐平提供坚强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