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鹰潭头条客户端讯 叶飞鹰 记者刘娟报道:近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对外公布了关于全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单位的批复,鹰潭贵溪市榜上有名。
本轮试点期限为2年,自2021年8月起至2023年7月止。
据通知要求,各试点单位要建立试点工作机制,明确任务分工,形成支持合力,强化政策衔接配套,确保按期保质全面完成各项试点任务。各地要结合试点工作,认真落实《中国人民银行、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关于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意见》(银发〔2021〕133号)有关政策,加强新型经营主体信息共享,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新型经营主体提供财务制度优化服务,加大对农民合作社的金融服务和支持力度。并于2022年7月底前形成试点中期进展情况报告,2023年7月底前形成试点工作总结报告,分别以省级农业农村部门正式文件报送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