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报道:近日,从“深化平安江西建设工作会议”上获悉,乐平市人民法院公众满意率因连续3年在全省排名前10位,荣获2009—2012年“全省公众满意模范政法单位”荣誉称号,是景德镇地区唯一一个获此殊荣的政法单位。同时,该院还获得2012年度“全省公众满意政法单位”荣誉称号。近年来,乐平市人民法院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探索便民、利民工作方法,通过三大举措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满意率。
一是强化干警素质教育,提高公正司法能力。该院在高效履行司法职能的同时,注重打造“学习型法院”,培养“学习型干警”,采用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并重、集中学习和分散学习相辅、“走出去”学习和“请进来”学习穿插、传统阅读书本资料与趣味学习方法相结合等方式强化学习效果;坚持用正确的政治思想武装干警头脑,增强全体干警为民服务意识,提高公正司法能力和办案技能。
二是规范审判、执行程序,提高办案质量。该院在工作中,建立健全办案流程管理制度,确保办案工作规范、科学、有序,实现科学健康操作。从程序上和源头上杜绝利益驱动、违反程序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建立健全错案追究制、干警廉政责任制等有关公正司法制度,有效地规范干警办案行为,全力促进司法公正和司法为民。
三是强化内部监督力度,注重“自重、自警、自省、自律”,杜绝给人民法院形象抹黑行为的发生。该院坚持从严治警,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充分发挥内部监察作用和政工部门的职能作用,坚持对干警上班时的作风督查,落实办案回访制度。该院严格规范办案执法行为,为民提供优质、便捷司法服务,优良的工作业绩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