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宜春头条客户端讯 周瑶报道:6月24日凌晨,宜春一男子应朋友请求去派出所帮忙处理事情,谁知却在驾车离开时发生交通事故,还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被查获。
当日1时54分许,宜春交警直属一大队接到市局指挥中心指令,在宜春市某派出所停车场内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驾驶员喝了酒。该大队事故中队民警立即前往现场处置,发现驾驶员黄某林身上散发着酒气,其驾驶的赣CJ***8号白色小车与二轮电动车均受损。民警立即对黄某林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84mg/100ml,黄某林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经查,黄某林于6月23日11时许与朋友一起在中山西路某夜宵店喝了几杯啤酒,于次日凌晨驾驶赣CJ***8号白色小车前往秀江派出所帮朋友处理事情,其间将车停在派出所停车场内。事情办完后,黄某林准备驾车离开,在倒车时与停在后方的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派出所民警发现黄某林撞车后便报交警处理。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