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媒体曝光了江苏盐城部分小麦最低收购价委托收购库点不及时支付售粮款,给农民打“白条”等问题。中央有关部门和江苏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要求迅速派员赴盐城实地核查,摸清情况,查明责任,兑现“白条”,严肃处理。事件很快得到了解决,所欠售粮款全部结清。
对于压级压价或拖欠售粮款的问题,《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有明文规定,每年夏粮收购之前,有关部门也层层召开会议,强调要积极协调并落实好收购资金贷款,绝不给农民打“白条”。然而,此类现象再度出现,必须引起深刻反思。据国家粮食局通报,形成拖欠的原因是铺底资金到位不及时,后续资金拨付缓慢,违规增加收购资金拨付环节。可见,此次事件的症结在于“资金拨付”。笔者认为,中央领导指示要将保护农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因此,在粮食收购中决不允许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在预案启动是铺底资金不到位,后续资金跟不上,造成给售粮农民打“白条”的问题,并立即纠正增加收购资金拨付环节的违规行为,保证资金拨付顺畅。除此之外,笔者认为,还必须进一步增强《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和威慑力,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做到令行禁止,让侵害农民利益者受到法律的制裁,用严格的法律制度和监管来彻底杜绝此类现象。
“群众利益无小事”。笔者认为,农民的利益决不容侵害,凡是事关农民切身利益的问题,都要当大事认真对待;对任何有损农民利益的现象,必须坚决制止。当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改变机关干部作风正在如火如荼地展开。要以农民利益为重,从反对“四风”、改进工作作风的高度出发,深入查摆当前在保护农民利益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认真加以整改,要真心实意服务粮农,让农民群众看到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