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乐平头条客户端讯 通讯员徐高飞、谢海华报道:近日,乐平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执行和解一起交通肇事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纠纷案件,在执行法官的耐心调解及真诚感召下,仅用半个多月时间,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并自愿签订执行和解协议,首笔赔偿款23万元以现金支付方式一次性到位。
申请执行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嘉某系未成年人,是该起交通肇事案的受害人。被执行人(被告人)李星某经一、二审判决均认定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赔偿附带民事原告人李嘉某经济损失共计55万余元。因被告人李星某系未成年,由其法定代理人李仲某(其父亲)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判决生效并移送执行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进行阅卷,并通知被执行人李仲某尽快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但被执行人有抵触情绪不愿配合,拒绝签收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令等相关法律文书。
为避免案件陷入僵局,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李仲某进行了耐心细致地法律宣传及讲解,释明如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可能导致的严重法律后果及依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被执行人李仲某态度逐渐转变,但因执行标的过高,表示无法一次性履行完毕。执行法官趁热打铁继续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告知被执行人一定要拿出履行的诚意及行动,如果一次性履行确有困难,会尽力做申请执行人工作达成谅解。
最终,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自愿签订执行和解协议书,被执行人李仲某及其家属将首笔赔偿款23万以现金方式亲手交到申请执行人李嘉某及其家属手中,余款分期付清,双方握手言和,一起因过失犯罪导致的民事赔偿纠纷执行难案化解于法律的温情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