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赣州头条客户端讯 钟炆秦、记者王盛泉报道:“日前,我镇10名组织员对全镇35名入党申请人进行了审查,发现有15名不符合条件人选并退回,并将20名符标准人选纳入对象培养发展,为规范农村党员发展工作把好了‘入口关’。”6月10日。全南县大吉山镇组织委员张玲玲说道。今年以来,该县采取从乡镇机关党员干部、公务员或者事业编制干部中选配的方式建立“一村一名组织员”制度,并在全县96个村(社区)推广实施,实现农村发展党员工作“有专人管、有专人抓”。
据悉,该县通过建立“四个一”(即制定一张发展党员负面清单、细化一张发展党员流程图、规范一套党员发展会议记录模板、建立一系列发展党员督促指导制度)工作法,推进“一村一名组织员”履职尽责,充分发挥“一村一名组织员”作为农村发展党员的“审查员、指导员、联络员、监督员”作用。通过对所驻村入党申请人进行提前把关,对照入党条件和《发展党员负面清单》对入党申请人资质进行审查,防止“村霸”和涉黑涉恶、涉邪教人员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申请入党。对所驻村进行发展党员工作指导,确保驻村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合规、材料达标。此外,组织员还做好所驻村党组织和乡镇党委联络员工作,及时提醒乡镇党委审核所驻村党组织入党对象有关材料、召开党委会讨论党员接收工作,监督党员发展程序,防止“弄虚作假”“严重违反入党程序”等问题出现。
此外,该县通过完善选、育、管、用、评等长效机制,抓好“一村一名组织员”日常管理使用。“一村一名组织员”实行乡镇党委直接管理制度,由乡镇党委考察审定,统一任命,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任期一般为2年,每年3月份进行集中调整,每年至少组织“一村一名组织员”集中培训一次。由乡镇党委负责考核,并推荐一定数量在县级层面集中表彰。该县还将“一村一名组织员”工作推进情况纳入组织工作年终考核、干部个人年终考核和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强化督查考核,确保各项职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