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农垦场,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驻区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为有效根治车窗抛物不文明行为,切实提高广大市民文明意识,扎实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为核心,把宣传引导、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奖励处罚等多种形式融入“车窗抛物”治理专项行动全过程,增强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文明意识、安全意识、法治意识,共同营造干净整洁、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城市环境。
二、整治目标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重点管控、教育为主、舆论引导、长效治理”的工作原则,采取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方法,对车窗抛物行为进行专项整治,积极引导机动车辆司乘人员树立良好的文明、卫生意识,自觉摒弃不良陋习。
三、治理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等国家、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对机动车驾驶人或乘坐人员向车窗外抛洒果皮、果核、纸屑、烟蒂、玻璃瓶(渣)、饮料罐、口香糖、包装袋(盒)等废弃物,影响道路运行安全和污染市容环境的不文明举止或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治理。
鹰潭市余江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办公室
鹰潭市余江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