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报道:按照“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景德镇市检察机关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围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创新思路,全面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据悉,2009年,市检察机关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948人,提起公诉1271人。依法从宽处理轻微犯罪,对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害不大、悔罪表现较好的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捕决定70人,不起诉决定53人。同时,市检察机关完善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建议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302件,占起诉案件捕前调解和起诉“刑事和解”制度,依法对10名经调解,以及46名达成刑事和解的轻微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分别作出不批捕、不起诉决定。
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出发,市检察机关2009年依法妥善化解各类社会矛盾,全年共依法妥善处理群众控告、举报和申诉241件,没有发生因工作不当而引发的越级上访或矛盾激化情况,继续保持了涉检案件“零进京访”。由此,群众的满意度也有了显著增强,在去年省民调中心组织的两次群众满意度测评中,市检察院上半年及全年均名列全省市分院和全市政法各部门首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