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报道:浮梁检察院为从根本上、源头上解决涉检信访问题,化解社会矛盾,打造品牌、创新工作机制,加强涉检信访工作解决力度。该院一直保持涉检信访问题赴省进京“零上访”,处理涉检信访、服务大局保民生等方面工作得到省、市院的肯定,先后被高检院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单位”;连续三届被省院授予“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
新建涉检信访预警工作机制。充分借助和运用现有资源和平台,在县委县政府的支持和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建立了以控申科为龙头、各乡镇司法所为支柱、各村委会为基点的县乡(镇)村三级涉检信访服务网络。该院与县司法局联合下文在全县17个乡(镇)设立了检察信息联络点,聘请17名乡(镇)司法所长、175名村委会人民调解员为检察信息联络员。信息联络员协同检察机关开展法律宣传、收集涉检信访信息和案件调处等工作,共同将涉检信访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如在该县某村村干部换届选举期间,检察信息员向该院举报中心反映几位村民准备集体上访,举报村委会主任涉嫌挪用公款的问题。考虑到正值村干部换届,形势较为敏感,群众情绪容易激动,一旦没处理好,可能会由此引发越级访,甚至恶化为群众突发性事件。该院控申科干警立即赶赴现场,做好稳控工作,同时积极开展初核,取得相关证据材料后,立即移送院反贪局立案处理,使群众反映的问题得到圆满解决,避免了一起即将集体上访事件。
坚持电话预约下访、巡访制度。该院控申部门不定期到各乡(镇)下访,开展巡访,有案办案,无案宣传,积极排查可能引发涉检信访的不稳定因素,并现场接待群众投诉来访,就地开展调查处理问题。同时,对偏远山区群众开展电话预约检察人员下访活动,针对群众反映的不同问题,邀请相关业务部门办案人员下访接待,就地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如该院在下访中接到符某反映其母于1995年8月20日被一辆三轮车撞倒,肇事司机当场逃逸,其母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隔11年之久,交警部门仍未抓获肇事司机,要求检察机关尽快处理,否则要组织家人亲属到市政府上访。受理此案后,该院一方面做好稳控工作,另一方面及时与交警大队取得联系,调阅事故原档案,研究证据,分析可能的肇事嫌疑人,并向县交警大队提出催办意见。经三方共同努力,一个月后侦破了此案,抓获肇事司机,被害人家属依法获得8万元赔偿,使这起拖延11年之久的交通肇事案得到圆满处理,避免了矛盾激化。
落实“四定一包”责任倒查追究制。对本院管辖的控告、申诉、举报,该院制订“四定一包”责任倒查追究制度,即对调处信访件定领导、定方案、定专人、定时限、包息诉罢访、矛盾激化,甚至出现越级访,则对首办环节进行责任倒查,查实是当事人的原因还是调处工作不到位的原因,如属工作人员调处不到位,则对调处人员进行责任追究。既强化责任人的责任心,又确保处理信访件的严肃性、时间性和有效性。如陈某人身被伤害上访一案,该院在接待的第一时间就确定了侦监科为首办责任单位,明确科长为第一责任人,减少了中间流转环节。侦监科受理后,立即开展立案监督,经过办案人员的不懈努力,使侵害人受到法律追究,并依法赔偿了被害人的医疗费及财产损失,使一起可能造成越级上访的案件及时地解决在当地。
大力推进横向联席大信访工作机制。在涉检信访工作中,该院十分重视与信访所涉单位、上访者所在乡(镇)有关组织、人民法院以及基层调解部门等横向联系,每年与政法委、纪委、信访局及政法各部门召开两次联席会议,互通情况,讨论分析信访动态,齐心协力,共同处理信访问题,形成了各部门、单位齐抓共管信访问题的联席大信访工作机制。如瑶里镇群众胡某,其儿子占某在校读书由于顽劣被老师打了一记耳光,造成耳膜空孔,构成轻伤甲级,虽经两级法院判决,但由于后续医疗费用费用问题没有解决好,胡某始终不服,反复上访,针对这一情况,该院在认真分析有关情况后,决定采取公开听证方法,将双方当事人请到镇政府,并邀请了市检察院控申处、镇综治办、学校等各单位领导参加,现场解决这一遗留问题,由于组织得当,双方当事人当场达成一致协议,过错方同意再次支付被害人后续治疗费4600元,胡某当即表示息诉不再上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