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报道:乐平市财政局始终高度重视防洪保安资金征缴征集工作,为圆满完成全市2013年度防洪保安资金征集任务,该局自7月15日至31日,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个人应缴纳的防洪保安资金进行核审。
该局一是确定核审对象,为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在册干部职工。二是确定核审时间,制定了2013年度防洪保安资金核审时间安排表,每天安排部分行政事业单位进行核审。三是确定核审方法及地点,由各单位携带有关报表数据到财政局进行核审,确定每人应缴纳的防洪保安资金金额。四是确定缴纳方法,各单位将核审后应缴纳的防洪保安资金于9月30日前汇入市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同时落实责任追究,对逾期不交者,除限期追缴应交款外,并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对拒缴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