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报道:日前,景德镇市综治办根据上级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并出台了《2010年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全市综治宣传月期间将组织开展八项活动,确保宣传月活动取得实效。
《实施方案》提出,一是开展一次集中宣传。在全国两会结束后,选择一个双休日,组织市直综治责任单位在人民广场开展大型集中宣传日活动,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昌江、珠山两区参加市综治办集中宣传日活动,乐平、浮梁要于活动当日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在当地开展大规模宣传日活动。
二是悬挂一批标语横幅。各县(市、区)、各部门单位要在主要路口、单位门口悬挂张贴综治宣传横幅标语,并通过板报、墙报、宣传册等形式积极开展政法综治和谐平安建设等方面内容的宣传活动,做到村、街道有宣传栏、标语、板报、挂图,努力提高群众对平安建设的知晓率。各县(市、区)综治办宣传月期间悬挂标语横幅不少于20条,各部门单位宣传月期间悬挂标语横幅不少于2条。
三是制作一个网络专题。在“瓷都平安网”上制作综治宣传月专题,将2009年度综治先进县(市、区)、先进单位、平安单位、平安乡镇分别制作宣传页面,进行集中展示。
四是发表一篇综治宣传月活动领导讲话。在《景德镇日报》和《瓷都晚报》上,以市综治委主要领导名义发表一篇纪念综治宣传月活动讲话。
五是编发一组综治短信。编辑综治宣传平安建设短信若干条,协同电信、移动、联通等通信单位在集中宣传日前后,分别向广大用户群发1至2条综治宣传短信,市广播电视台在宣传月期间,安排播出综治公益宣传标语若干条,扩大宣传覆盖面,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参与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六是集中开设一个宣传专栏。充分发挥《景德镇日报》、市广播电视台、《瓷都晚报》和“瓷都平安网”等宣传平台覆盖面广,社会影响大的优势,加强在新闻媒体上对政法综治工作的宣传报道,确保在宣传月期间集中编发、播出一批新闻稿件和图文信息。活动期间,各县(市、区)、各部门单位要紧紧围绕本次宣传重点,组织干部、职工、群众向上述媒体投稿。各县(市、区)和公、检、法、司各部门在《景德镇日报》、《瓷都晚报》或市电视台上发稿不少于3篇;其他部门单位《景德镇日报》、《瓷都晚报》或市电视台上发稿不少于1篇。
七是举办一轮法制讲座。组织全市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在宣传月期间普遍到中小学开展一次法制课(讲座),重点宣讲《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内容,不断增强青少年法律素质和法制意识。
八是推出一批工作典型。由公、检、法、司各提供2至3个典型案例,《瓷都平安网》进行集中选登,以案说法,教育群众。会同相关媒体集中刊发全市维护稳定、见义勇为、创建平安等基层政法综治工作中涌现出的政法综治先进人物或典型事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