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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报道:赣州市教育局:严禁要求家长批改作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6-10  作者:瓷都信息港  浏览次数:6021

  “妈妈,我可以下去玩了吗”

  “你作业写好了吗?”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对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等“五项管理”文件精神,标本兼治,综合施策,推进育人方式改革,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全面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赣州市教育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中小学生“五项管理”工作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推进中小学生“五项管理”工作的落实,关系到广大青少年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各地各校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五育并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尊重青少年学生成长规律,按照属地管理、部门协同、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原则,从“小切口”推进“大改革”,引导中小学校、广大家长及社会各界转变育人观念,持续营造良好育人环境,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

  (一)作业管理

  1.中小学校要确保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可在校内安排适当巩固练习;小学其他年级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60分钟;初中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90分钟;高中要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周末、寒暑假、法定节假日也要控制书面作业时间总量。

  2.教师要提高自主设计作业能力,精准设计作业,合理确定作业数量。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批改作业。指导小学生基本在校内完成书面作业,初中学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

  3.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学校完善作业管理细则,将作业管理纳入县域义务教育和学校办学质量评价;将作业管理作为督导部门规范办学行为督导检查和责任督学日常监管重要内容;要经常性组织开展作业设计与实施的教师培训与教研活动,定期组织开展优秀作业评选与展示交流活动;要严禁课外培训机构布置作业;教研机构要加强对学校作业设计与实施的研究与指导。

  (二)睡眠管理

  1.中小学校要广泛开展睡眠管理宣传,纳入课程教学体系;大力普及科学睡眠知识;合理安排课间休息和下午上课时间,小学上午上课时间一般不早于8:20,中学一般不早于8:00 ,不得要求学生提前到校参加统一的教育教学活动;要指导家长和学生,制订学生作息时间表,保证学生睡眠时间,小学生就寝时间一般不晚于21:20,初中生一般不晚于22:00,高中生一般不晚于23:00;加强家校协作,引导家长做好孩子睡眠管理,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应达到10小时,初中生应达到9小时,高中生应达到8小时。

  2.教师要关注学生上课精神状态,对睡眠不足的,要及时提醒学生并与家长沟通。指导学生统筹用好回家后时间,坚持劳逸结合、适度锻炼。指导家长营造温馨舒适的生活就寝环境。

  3.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开展睡眠管理科普宣传,将学生睡眠状况纳入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和教育质量评价监测体系;会同相关部门对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线下、线上网课平台、网络游戏时间进行严格管理,确保线上直播类培训活动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每日22:00到次日8:00不得为未成年人提供游戏服务;教育督导部门要把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纳入日常监督范围和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

  (三)手机管理

  1.中小学校要制定手机管理的具体办法,明确统一保管的场所、方式、责任人,提供必要保管装置;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要加强教育引导,让学生科学理性对待并合理使用手机;要将手机管理的有关要求告知学生家长,讲清过度使用手机的危害性和加强管理的必要性。

  2.学生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学生确有将手机带入校园需求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进校应将手机交由学校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教师要加强家校沟通,督促家长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管理。

  3.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和督促学校细化手机管理规定,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及时解决学校手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教育督导部门要将学校手机管理情况纳入日常监督范围。

  (四)课外读物管理

  1.中小学校要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优化校园阅读环境;学校是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的推荐程序;要定期对校园推荐图书进行清理,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购买课外读物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要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

  2.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全面把握课外读物进校园情况,负责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监督检查;要建立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报备制度,畅通社会和群众监督渠道;开展书香校园建设,并开展评选、表彰和开展活动;对课外读物进校园违法违纪情况进行处理;教育督导部门将课外读物进校园工作纳入县区教育部门日常工作和教育督导部门督导范围。

  (五)体质健康管理

  1.中小学校要严格落实国家规定的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刚性要求,小学一至二年级每周4课时,小学三至六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每周2课时,有条件的学校每天开设1节体育课,持续开展中小学体育“晒课表”活动,确保不以任何理由削减、挤占甚至不开体育与健康课的现象;全面落实大课间体育活动制度,学校每天统一安排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加强体育课、大课间和课外活动之间的衔接和联动,将开展体育活动作为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的重要内容;加强对体育家庭作业指导,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档案,并面向全体学生建立动态监测机制,健全家校沟通机制。

  2.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指导学校细化体质健康管理规定;积极推广中小学校选聘“健康副校长”;开展动态监测和经常性督导评估;落实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制度和抽查复核制度,做好体质健康监测工作;严格落实《赣州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要求,控制学生使用手机、电脑等电子产品时间,学校使用电子产品开展教学时长原则上不超过教学总时长的30%,完善中小学生视力、睡眠状况监测机制,确保本地本校中小学生近视率每年下降0.5个百分点以上;教育督导部门将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工作纳入督导评估范围,将学生体检、体质健康测试、视力监测和筛查情况纳入学生学籍档案作为规范办学行为督导检查和责任督学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承担起“五项管理”的主体责任,各地各校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推动工作方案,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落实,协调解决制约工作开展的重点与难点问题,保证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各中小学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一校一策,推进中小学生“五项管理”工作落实落地。

  (二)加强家校合作。各地各校要结合实际,健全完善家校联络制度,构建方便、及时、有效的家校沟通机制,凝聚家校协同育人合力。各学校通过家长学校大讲堂、家长会、告家长书、微信公众号等多种途径,向家长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贏得家长理解支持,引导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倡导家长主动用阅读、运动等正能量活动充实自己的生活,为孩子健康成长树立榜样。

  (三)加强宣传引导。开展“五项管理”,工作牵动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群众期盼性强。各地各校要加强对上级政策要求、创新举措和工作成果的宣传和推广。学校要结合不同年龄段学生实际,通过开学第一课、国旗下讲话、班(团队)会、心理辅导等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引导,帮助学生科学理性对待“五项管理”内容,提高自我管理能力和自律自控品质,提升学生综合素质。

  (四)加强督导检查。各地各校要定期开展自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纠偏,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设立并公开办学行为举报电话,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及时解决学校“五项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对学校工作指导,对学校“五项管理”工作定期开展督导,确保“五项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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