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报道:日前,记者从浮梁县森林公安局获悉,该局经公桥派出所民警辗转江西、安徽、浙江、上海等省、市,行程2000余公里,终于找到两年前被盗的一株百余年野生桂花树。
2011年12月16日上午,浮梁县西湖乡西溪村黄坑组村民急匆匆跑到浮梁县森林公安局经公桥派出所报案:称该村黄坑组黄坑水库内有一株百余年的野生桂花树于2011年12月15日晚被盗。案情就是命令,派出所民警迅速进入案件的调查之中。该所民警多次走访该村的村民,对各个路口的进行了调查取证,调取了高速路口的监控影像。但是由于案发当日正处于年终,天气寒冷、夜深人静,案件的调查一直没有进展。
两警联手追盗贼
2013年7月初,浮梁县森林公安局经公桥派出所与县公安局西湖派出所联合开展林业整治行动,在一起案件的调查走访中发现:西湖乡西溪村西坑组村民王某和西溪村高溪组村民赵某与2011年12月15日晚西湖乡西溪村黄坑组黄坑水库桂花树失窃案可能有关联。浮梁县森林公安局经公桥派出所与县公安局西湖派出所民警从蛛丝马迹入手,紧追不放。经找有关人员的调查和多次做知情人的思想工作,深入挖掘。王某、赵某终于承认了2011年12月15日晚西湖乡西溪村黄坑组黄坑水库盗挖桂花树的案件事实。
经调查,安徽省祁门县闪里镇李某常年做苗木生意,他打听到浮梁县西湖乡西溪村黄坑组黄坑水库内有一株百余年野生桂花。于是李某联系了当地西湖乡西溪村西坑组村民王某,想通过王某以2万元的价格买下这株桂花树。苦于这株桂花树属黄坑组集体所有,加上组集体出的价格高,最终没有谈成。西湖乡西溪村西坑组村民王某为谋取私利,萌生了盗取桂花树的想法。经过周密地筹划,王某联系了西溪村高溪组村民赵某和西溪村西坑组村民黄某负责望风,于2011年12月15日晚雇请外乡民工趁夜深人静,神不知、鬼不觉地把西湖乡西溪村黄坑组黄坑水库里的这株桂花树偷走。偷走桂花树后王某以2万元的价格卖给安徽省祁门县闪里镇李某。除去开支,王某分得赃款6000余元,赵某、黄某各分得赃款5000元。李某又在将该株被盗的桂花树经在上海××集团(以下简称上海集团)上班的安徽省祁门县采购员周某卖到了上海集团下属上海××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千里追寻现赃物
案子终于水落石出,为追回被盗挖的桂花树,浮梁县森林公安局经公桥派出所民警在所长章群成带领下又不辞辛苦,带上西湖乡西溪村黄坑组的村民代表于2013年7月16日赶赴上海追查这株桂花树。这么大的一个上海,想要找到一株两年前移栽的桂花树是谈何容易。正在民警赶赴上海的途中,民警通过采购员周某了解到上海集团近几年工程较多,此株被盗的桂花树有可能现在移栽到了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市上海集团的分公司苗圃。该所民警又转向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市的上海集团的分公司苗圃。经村民代表辨认,被盗的桂花树不在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市。该所民警分析,这株桂花树不在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市,极有可能还在上海,没有移栽到其它地方。民警通过周某联系到上海集团总公司,上海集团总公司同意派人带路到公司苗圃逐个查找。在上海集团总公司的大力配合下,连夜驱车赶往上海。查找了上海市闸北区、松江区、宝山区等地的上海集团公司的苗圃。于2013年7月17日上午11时在上海市宝山区顾陈路三九二弄××号的上海集团的苗圃内,经西湖乡西溪村民代表辨认,终于找到了当年被盗的桂花树。该所民警依法对案发现场进行了勘验检查、取样、拍照、扣押。
此案还在进一步调查审理中,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