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萍乡头条客户端讯 曹 衡、朱 芳报道:发生交通事故时,许多人都是将事故现场拍照保存好,然后报警通过民警来处理,积极解决事故问题,但萍乡一驾驶员邓某,4月21日因交通肇事逃逸被拘留,才出来不久,又一次交通肇事逃逸,并且对受害者进行威胁。
4月21日,邓某无证驾驶机动车,在途经电信世界十字路口时因闯红灯,与对向车辆发生碰撞后逃离现场,造成对方车辆右侧大面积受损,经民警调查后被行政拘留15天。
5月22日,萍乡交警直属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其驾驶摩托车途经电信路口时被一辆小车撞倒,小车驾驶员还对摩托车驾驶员进行威胁,之后便逃离了现场,经过民警调查,小车驾驶员竟又是邓某,这才放出来半个月,又一次因为无证驾驶和交通肇事逃逸被交警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邓某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不仅要自讨腰包赔偿对方,还将面临行政拘留18天,罚款2500元的处罚。
对于邓某的这种行为,已经严重触犯法律底线,邓某在第一次肇事逃逸后,并未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有所警觉,也没有心怀愧疚,而是一犯再犯,重蹈覆辙。在第二次交通事故中,邓某态度恶劣,威胁被撞倒的摩托车驾驶员,扬长而去。对于此种行为,萍乡交警提醒,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要抱有任何侥幸心理,别把生命安全当作交通违法的赌注,终将害人害己。希望广大驾驶员以此为戒,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