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报道:日前,在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通报荣获全省第十三届文明单位的名单中,涵盖了全省各个领域的1500个单位,其中昌江区人民法院榜上有名,这是该院继连续荣获景德镇市第十一届、十二届、十三届文明单位之后获得的首个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近年来,昌江区法院以创建文明单位为载体,深入推进法院文化建设。通过举办党建知识竞赛、参观红色教育景区、司法礼仪培训和青年志愿者等活动,确保每个干警都能成为法院文化的参与者、推动者和受益者,着力提升法院文化的社会影响力,充分展示法院干警团结拼搏、开拓进取的的精神面貌;同时根据工作实际需要搭建紧贴审判、服务审判的学习平台,在院内举办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等各类培训8期。选送干警外出学习培训50余人次,积极开展“薪火接力工程”,开展优秀裁判文书评比,庭审观摩评比等岗位练兵活动和“办案能手”、“调解能手”评比活动,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培养和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和司法技能;坚持从优待警,加大对干警的人文关怀,坚持每季度开展登山、拔河等有益于干警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上述等等活动的开展,为实现“工业昌江、商贸昌江、生态昌江、宜居昌江、和谐昌江”的规划目标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