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报道:2013年2月15日15时许,浮梁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接到洪源镇朱某报案称:2013年2月15日下午3时左右,其回到家中发现卧室衣橱内的七千余元人民币现金被盗。
接报案后,刑侦大队技术中队迅速赶往现场勘查,经过数个小时的仔细勘查,技术员在现场提取到可疑烟头两枚,案情重大,技术员迅速将烟头送检, 2013年5月经过景德镇市刑科所检验后,成功比对出犯罪嫌疑人为家住我市里村的余某。
得知这一重要线索后,侦查员立即组织精干力量对余某进行调查、蹲守抓捕,2013年5月31日,在余某家门口将其抓获,同日县局对其刑拘。通过对余某的审讯深挖,其对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并交代其作案同案犯,经过进一步的审讯,侦查员确定另一名同案犯身份,系犯罪嫌疑人沈某,通过调查、部署,于2013年6月3日在新厂附近某网吧内将犯罪嫌疑人沈某抓获。
初步调查后发现,犯罪嫌疑人余某、沈某等人于2012年至今,在浮梁、景市多个地区实施盗窃共计15次,目前犯罪嫌疑人余某、沈某被羁押于景德镇市看守所,该案仍在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