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报道:今年以来,市水务局着眼于抓反腐倡廉建设机制的常态化、长效化,按照我市“三述四评价、两查两公开、一奖三处罚”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方式的要求,切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全局系统未发生一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案件和干部廉洁自律案件。
局党组自觉承担起党要管党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一把手”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成员强化“一岗双责”意识,将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检查,同落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切实负起管理和监督两个责任。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党组统一领导、纪检组(分管领导)组织协调、各单位(科、室)按职责分工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今年年初,市水务局党组召开了党风廉政工作分析会,按照省、市纪委及省水利厅纪委有关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了《景德镇市水务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意见》,采取分解、细化和量化等方式,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任务和责任。“一把手”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并与8个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局党组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列入各单位及其领导干部的考核内容,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措施进行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