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报道:近两年,景德镇市珠山区人民法院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坚持便民、利民、惠民原则,结合自身实际,大力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不断完善服务功能,创新服务手段,健全服务机制,强化服务保障,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期待、新需求。2008至2009年,该院连续两年被评为全省“优秀法院”,立案信访窗口也被授予2009年市级“巾帼文明岗”的荣誉称号,并在今年年初被省高院定为全省首批窗口建设示范单位。
改进窗口设施拓展服务功能
“现在珠山法院的立案信访大厅,无论是硬件建设还是软件设施,都上了一个新的台阶,总体感觉是‘功能齐全、布局合理、方便实用、庄重大方’,体现出‘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江西景之元律师事务所律师何文东如是说。
今年年初,珠山法院对“立案信访窗口”加以改造,将原来不足60平方米的诉讼服务中心,扩建成200平方米的立案信访接待大厅。大厅布局设计注重从细节人手,体现出“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
该院还从完善“诉讼引导、立案审查、立案调解、救助服务、查询咨询、材料收转、判后答疑、信访接待”八大功能人手,科学调整窗口布局,做到专人专窗,标识明显,分工明确,责任明晰,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便捷的一站式服务。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的有机对接,在救助窗口设置“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两项功能,立案审查时发现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除缓、减、免交诉讼费外,还建议司法行政机关给予法律援助,相应的,经司法行政机关审查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院一律给予司法救助。
领导班子巡查中层干部导诉
“以前想找法院领导说理儿要东问西找,还得爬楼梯,现在院长、庭长就在窗口,容易解决问题。”89岁高龄的来访者胡某满意地告诉笔者。
考虑到相当一部分当事人缺乏必要的法律知识,迫切需要专业的诉讼信访指导。珠山法院实行班子成员巡查和中层干部导诉制度,班子成员在工作日期间轮流对本院的立案、信访、审判、执行、警务等工作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信访人对信访接待员的答复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以要求巡查领导接访。中层正副职轮流充当导诉员,能充分发挥自己的业务专长,强化对当事人的诉讼指导,减轻当事人诉累。对需要分流至业务庭室处理的事项,导诉员填写《交办单》移交相关部门负责人即时办理。
自今年实行上述两项制度以来,珠山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共解答咨询285人次,化解集体访、重访、闹访5件,当事人反馈的满意度高达99%。巧用三调联动强化立案调解
“我的案子,还没立就结了,真是省钱又省事!”民间借贷纠纷当事人林某拿着调解到位的纠纷款,喜滋滋地离开了调解室。
调解是最好的结案方式,有利于减轻当事人诉累,促进案结事了,增进社会和谐。珠山法院在立案窗口设立人民调解、立案调解、诉调对接三个办公室,实现司法调解、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的互联互动,无缝对接。具体做法是,诉前告知当事人人民调解的工作机制,对未经当地人民调解组织调解、且案情简单,争议不大,双方当事人又均在同一个社区的婚姻、相邻、劳务等纠纷,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暂缓立案,把案件分流到相应的调解组织,并及时指导调解,调解成功的,可由法院予以司法确认。在探索“三调联动”新机制的同时,珠山法院还推出了“立案调解”新举措,主要是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民事案件,在立案时根据自愿原则,组织调解,并聘请有关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和人民陪审员为驻院兼职调解员,利用他们了解案情、熟悉当事人等便利条件,参与调解。
截至5月底,珠山法院今年在立案前共分流15件民事案件至相关部门调解,其中调解成功6件;启动立案调解25件,其中调解成功16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