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文亭)为了贯彻落实《江西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进一步健全我省教育督导体制,促进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6月4日,江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成立大会举行,标志着我省教育督导工作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省教育督导委员会的成员单位有: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卫生厅、省审计厅,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全省教育督导的重大方针、政策,审议全省教育督导总体规划和重大事项,统筹指导全省教育督导工作,聘任省督学,发布全省教育督导报告。
当天,我省向91位省督学颁发聘书,聘期3年。他们经过严格遴选产生,呈现四个突出特点:一是来源广泛。吸纳了多个部门、多个领域的专家,可以听取不同方面的意见。二是力量增强。省督学由原来40人增至91人,增加了1倍多。三是结构合理。基本做到教育行政管理、教学科研一线并重,各级各类教育全覆盖。四是经验丰富。聘任的省督学都是教育方面的管理专家和学科专家,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据悉,根据国家《教育督导条例》,教育督导范围由义务教育扩大到各级各类教育,督导对象由中小学校扩展到下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机构,实现了全覆盖。省政府成立教育督导委员会后,全省各市、县(区)也将按照有关要求,参照建立相对独立的教育督导机构,强化职能职责,落实人员编制,提升督导地位,确保教育督导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