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上半年昌江区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
中共昌江区委 昌江区人民政府
(2013年6月2日)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的正确领导下,昌江区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工作机制,进一步细化责任,抓好考评考核,严格责任追究,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奋力推进“小区向大区”新跨越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确保反腐倡廉工作责任到位、考核到位
按照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创新考核机制,强化责任追究,促进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推进。
第一,强化责任意识。一是强化主体责任。区委、区政府自觉承担起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要求全区各级党政班子坚持把反腐倡廉建设摆在重要位置,与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今年2月份,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就2012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在区委常委会上进行了公开述职;3月份, 8个区直单位主要领导向区纪委全委扩大会进行了专题述职述廉,并接受民主评议。二是强化“第一责任人”职责。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职责,对反腐倡廉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在区纪委十届二次全会上,区委主要领导与各乡镇(街道) 党(工) 委书记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还分别和党政班子成员和区直单位主要领导鉴订了党风廉政责任书。三是强化“一岗双责”意识。区委、区政府班子成员主动承担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分管工作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就抓到哪里,并在年底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年度内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第二,强化责任分解。一是强化分级负责。对全区各单位提出反腐倡廉具体工作目标和要求,把责任落实到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尤其是党政“一把手”身上,按照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一层一层抓落实的原则,建立健全分级负责责任体系。今年以来,区委先后9次对反腐倡廉工作进行研究部署,解决有关问题9项;区政府先后7次对政府系统廉政建设进行部署安排,解决有关问题7项。全区各级党政机关研究部署反腐倡廉工作52项,解决问题41项。二是强化分项负责。2月初,区委召开常委会听取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对反腐倡廉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下发《昌江区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和《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点任务分工》,将9个方面的77项重点任务分别明确到主管领导、主要责任单位、协同责任单位和主要责任人,并要求各主要责任单位对自己承担的任务进行分解。今年以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对反腐倡廉重大问题批示9件和7件,对反腐倡廉重要作部署5项和3项。三是强化分点联系。建立健全区委、区政府、区纪委领导和乡镇(街道)、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挂点联系制度。每位领导负责联系一个乡镇(街道)或一个区直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每年听取两次以上工作情况汇报,到联系点三次,并做到带头作廉政承诺、带头讲廉政党课、带头对下级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
第三,强化责任考核。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由区委常委带队,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成员参加,对全区各单位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情况进行集中考核,考核结果在区委全会、区纪委全会上进行通报。二是强化考核方式。完善《昌江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评分标准及实施办法》,把反腐倡廉建设列入对乡镇街道和部门单位年度工作千分制绩效考核体系之中,并逐年相应提高分值。三是强化结果运用。注重运用责任制考核成果,与干部政绩评定、评先表彰、提拔任用挂钩,调动广大党员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积极性。同时,对责任单位班子成员违纪违法被查处等实行一票否决。严格实行责任追究,今年以来,共有2名党员领导干部受到责任追究处分。
二、努力构建反腐倡廉惩防体系,确保反腐倡廉工作教育到位、监督到位
我们始终坚持对反腐倡廉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统筹推进,科学构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一是狠抓宣传教育。坚持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列入党委(党组) 年度宣传工作要点,将反腐倡廉理论作为党委(党组) 中心组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同时,要求全区各级党组织结合全年工作任务、阶段性工作重点和形势任务要求,确定学习专题,规定必读书目,保证学习时间,增强学习效果,特别是抓好十八大精神、“八项规定”的传达和学习。我们还积极拓宽廉政宣传教育渠道,年初为全区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领导和纪检监察系统干部赠送廉政台历150本,将廉政教育潜移默化日常工作中;借助“送戏下乡”活动搭建廉政戏曲电影巡演教育平台,今年第一季度共送廉戏5场、廉政影像11场;以打造荷塘红色廉政文化教育基地为重点,扎实推进特色廉政文化建设;组织开展廉政知识考试、廉政书画摄影比赛、廉政征文等活动。
二是狠抓制度保障。立足区情,针对薄弱环节,紧贴“中心”、“源头”、“热点”和“盲区”建章立制,构建科学、严整、实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区委和各级党委惩防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例会制度,协调解决相关事宜;建立健全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情况通报制度、惩防体系建设工作信息公开制度、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联合督查制度、执法机关移送案件协作配合制度等工作制度;逐步完成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硬件建设,对项目建设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工作全部实现网上操作;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制定加强农村(社区) 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意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规定,制定严肃机关工作纪律、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以及加强公车使用和管理等有关规定。
三是狠抓监督检查。以严明政治纪律为重点,切实加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工作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抓好水利建设项目和防汛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今年以来对存在问题的5项水利工程下发监察建议书5份,分别提出整改建议;抓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把住关口,防止带病提拔和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抓好权力运行廉能管理,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共查找岗位风险点335个,制定防范措施341项;抓好政府采购、工程建设等项目阳光交易以及规范和节约用地、津补帖发放、资金管理、外出学习考察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党员干部对制度权威性和严肃性的认识,增强党员干部遵守制度、执行制度的意识。
四是狠抓作风建设。以监督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有关规定为出发点,以解决影响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突破口,制定《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的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改进会议和领导同志公务活动新闻报道的实施细则》,开展公务宴请、公车私用、参与“以钱为赌注”活动、遵守上下班制度等专项检查14次,对征地拆迁、惠农补助、教育收费、医疗直补等领域存在的作风问题开展专项督查9次。
五是狠抓纠风工作。以加强对民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为重点,对校建资金、医疗卫生资金、新农合资金、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农民工培训补贴资金、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等的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纠查,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进一步巩固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专项治理成果,全区无违规举办庆典研讨会论坛等现象;大力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专项治理活动,未发现超编配车、超标购车等问题。
六是狠抓案件查办工作。区纪检监察机关认真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滥用职权、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案件,深入开展商业贿赂治理工作。积极拓宽线索渠道,充分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和案件联席会议的沟通协调作用,关注重点行业和部门,挖掘深层次问题,及时发现案件线索。在案件查办工作中,积极探索联合办案模式,及时总结和借鉴办案经验,注重办案技巧和综合效果。今年1-4月份,区本级共初核违纪线索7件,立案5件(党纪立案4人,政纪立案1人)。移送审理5件,已全部审结,审结率100%,有4名党员干部受党纪处分,1名党员干部受行政处分,其中党内警告3人,留党察看1人,行政开除1人。
三、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确保反腐倡廉工作落实到位、保障到位
区委、区政府始终坚持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当好纪检监察机关的坚强后盾,高度重视加强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切实做到政治上关心、工作上支持、使用上厚爱,为纪检监察机关有为有位创造良好条件。
一是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遥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建设“可亲、可信、可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印发了《关于加强乡镇、村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区纪工委监察分局建设和管理的意见》,乡镇纪委和区直纪工委监察分局人员、条件、经费得到了充分保障。
二是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十分重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职能作用,亲自参与重大问题处理,提出合理工作要求。同时,促进各级领导积极参与到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的有关工作中来,在省人民广播电台“政风行风热线”昌江直播活动中,区政府32个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走进了直播现场,答复及解决群众提出的有关环境卫生、道路交通、民政低保等方面问题21个。
三是重大决策充分征询纪委意见和建议。党员干部的选拔任用,评先评优坚持事先进行廉政鉴定,防止“带病提拔”、“带病表彰”,区委全会等重要会议,区纪委常委均参加;同时,坚持区纪工委监察分局领导参加乡镇(街道)和部门(单位)召开的重要会议。
今年以来,昌江区委、区政府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望还有一些差距。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继续认真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的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目标,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狠抓责任制落实,促进全区反腐倡廉工作取得更大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