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报道:为适应医疗卫生改革、发展的需要,突显医疗卫生事业服务群众、服务社会总体要求。景德镇市第三医院本着责任重于泰山。医疗安全无小事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着力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妥善处理医患矛盾,为医院创造了科学、稳定、安全的发展良好空间。
在落实医疗安全事务中,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按照省卫生厅颁发的《医院管理年》和《三级甲等医院评审标准》等细则,切实加强基础管理,突出抓好首诊负责负制、危重病人病情告知签名制、医疗安全定期讨论制等20余项医疗核心制度的落实工作。在每季制定的学习计划中,适时地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内容,并以科室为单位组织学习。按照病历、处方规范标准,实施规范书写,每月进行一次综合检查,对书写不合格者和对出现丙级病历的责任人,严格落实处罚措施,并通过一定的形式予以通报。
严格凭医务人员执业证上岗,强化医疗学习培训,将医疗《“三基”训练指南》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为蓝本,组织医务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理论与岗位实际操作考试、考核。每周进行一次医疗技术前沿、内容广泛的专题学术讲座,每年选派30多名有钻研精神、热心为患者服务的医务人员有计划,多批次到上级医院进修学习和短期培训活动,使人才队伍梯队结构不断优化。对外科病区、妇产科病区、急诊科、ICU、手术室等重点科室实施风险和时刻管理,强调医疗安全的具体可行性与督促落实性,对术前、术中、术后及危、急重病人实施安全质量监控,及时纠正和处理各种不规范医疗行为;在节假日、夜班、休息日,实行病人床头或重点交接班,使接班的医护人员能迅速进入医疗工作状态。对未明确诊断的手术病人,严禁实行手术;对高风险手术、疑难杂症,实施专科会诊或扩大会诊,制定最佳的治疗、手术方案,达到满意的医疗效果。严格抗生素的使用,二、三线抗生素的使用,根据病情,经上级医生和分管院长同意后方可使用。改善就诊环境,改进服务流程,对入出院和在院、门诊病人,强调沟通的艺术性与实效性,做到沟通记录、交待有签字,同时,推行治疗过程和贵重物品妥善保管告知签名制;在门诊大厅设置导诊图,增加导诊人员,每天开辟一定数量的专家门诊,方便病人就医;在病区严格实行三级医生查房制、术前讨论制、护理巡视制,做到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及时了解病人思想动态,合理解答病人就诊中的各项问题,使病人感受到安全感和可靠性。按照《医院感染管理条例》规定,实施院内感染全程监控,定期进行消毒与监测,对医疗垃圾进行分类集中,交市定点部门统一消灭;对医院污水进行处理清洁排放。
熟练掌握医疗事故或纠纷处理的流程,建立医疗安全工作专题研究,及时掌握、分析医院安全动态,注重事前、事中、事后医患沟通机制的健全和落实,加强医疗投诉的及时处理,对医疗的局限性或患者家属的一时不理解而产生的医患矛盾,医疗投诉和纠纷接待处理部门人员,依据医疗纠纷或事故防范和处置预案,做到问题发现前,优先解决;对一时难以缓解的矛盾,主动、热情、积极倾听患者意见,并本着合理、公证、公平地妥善化解各种矛盾;对已经发生的医疗争议,除按规定规范证据资料保存外,院内调解部门在第一时间内与患方进行接触沟通,解释有关问题;对仍有争议的,告知患方走医疗司法程序,进行医疗责任鉴定等相关处理途径,依法处置;对继续扩大争议的,及时向卫生局报告,同时与派出所和司法等部门取得联系,协同处理,防止事态扩大而造成负面影响。
推行医疗纠纷或事故实行责任追究,由医务科、监察室、纠纷办等有关人员对医疗过错、医疗纠纷或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和过错责任评定,提出改进措施。对有过错责任的医疗纠纷或事故,根据责任大小给科室和个人给予处罚,对全年未发生医疗纠纷或事故的科室和个人给予一定的奖励。此外,进一步加强刚性管理的力度,建立和完善了一批规章制度和医疗操作规程,使工作职责有明确的规定,对违规违纪违反医疗制度者的处理处罚毫不手软,让全院医职人员积极投身于注重医疗安全责任之中,医患关系更趋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