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报道:景德镇市各级政府切实履行政府职能,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地位,统筹规划义务教育发展,均衡配置义务教育资源,确定农村教育“重中之重”地位,完善“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建立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从而为义务教育发展奠定了坚定基础。
义务教育是提高全民族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的奠基工程,相关数据显示2008年我市教育经费5.8亿元,占财政支出的15.45%,实现了《义务教育法》规定的“一高于、兰增长”。即:义务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比例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义务教育费用逐步增长,教职工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据相关负责同志介绍2005年我市就依照《义务教育法》对家庭经济困难的适龄儿童、少年实行“二免一补”(免杂费、免课本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当年我市有9.26万名中小学生享受到了“二免一补”,金额达677.43万元。2008年,省政府依照《义务教育法》,在全省实行义务教育不收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这标志着义务教育强制性、普及性、公益性、免费性的要求得到了全面落实。据统计,2008年我市义务教育免收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19.53万人,金额1848.6万元;补助寄宿生生活费5278人,金额379.8万元,累计金额为2228.4万元。
实行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后,我市中小学教师工资得到了保障,学校公用经费有了大幅度提高,学校办学条件得到明显改管。我市还先后实施了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农村初中实验室建设工程、农村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农村初中改造工程等这些工程的实施,不仅缩小了城乡义务教育的差距,而且体现了教育的公平、公正。
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的完善,进一步推动了我市教育事业的发展。如今,我市农村中小学基本实现了楼房化,学生从低矮的平房搬进了宽敞的楼房,教学设施也基本实现了现代化,小学有远程教育卫星接收设施,可以收看优质课的录像,中学有计算机教室、语音室、实验室,中小学教育实现了优质资源共享。乐平市新建了乐平六中、改扩建了乐平一小,正在新建乐平五中、乐平九小等;浮梁县新建了浮粱二中和湘湖中心小学等;珠山区新建了逸夫小学,改扩建了市一小,正在新建梨树园小学;昌江区新建了曙光小学,改扩建了昌江一中分校;市直新建了新五中,改扩建了外国语学校和群星学校。可以说,现在无论在我市的城镇还是农村,最漂亮的房子就是学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