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由于群众对日本在钓鱼岛问题上的错误行径无比愤怒,国内许多城市发生了涉日游行。遗憾的是,一些地方的游行抗议活动未能在理性有序的状态下进行,而是发生了严重的非理性行为,打砸、纵火,一些情形触目惊心、令人发指。
不必怀疑,在国家的核心利益受损之时,走上街头表达抗议的,绝大部分都是可敬又可爱的爱国青年。国土神圣,半寸不让,年轻人的血性值得赞赏。但是,在任何国家、任何时代,爱国都是一种高尚的情怀。
高尚的情怀,只可用高尚的举动来表达。任何暴戾的、丧失理智的、损害他人的、违反道德的行为,都不可能表达高尚的情怀,不可能实现高尚的目的。这种行为不能宣泄爱国热情,不能表达愤怒抗议,只是对“爱国”二字的歪曲和玷污。
青年爱国,先请自律。
演员孙海英微博截图
日本妄图占我钓鱼岛国土,任何中华儿女都有义务、也有权利去表达内心的愤怒和严正的抗议,这正是高尚的爱国心使然。但是,强烈抗议也好,宣泄愤怒也好,表达爱国也好,都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要以合法、理性、高尚的手段进行,不能急火攻心,不能不择手段,不能胡乱施暴。如果打算走上街头表达爱国情感,我们先要保证自己和平时一样,文明守法,遵守交通规则,维护公共秩序,爱护老人妇孺。我们可以满怀激情,但必须理性从容。任何不文明的甚至暴戾的行为,都和高尚背道而驰,都和爱国格格不入,我们要区分清楚,坚决拒绝。
年轻人最有血性,爱国心最值得赞赏。但是,血性不是暴戾,愤怒不能对国人表达。保持理智,才真正拥有力量;狂躁耍疯,本事再大也容易被发现破绽一招毙命。爱国就是爱国,违法就是违法,犯罪就是犯罪,它们之间的界限,清晰无比,从来没有含混不清。爱国永远成为不了违法犯罪的动机,所以,每个爱国青年必须理智自控,并且分清是非。
高尚的爱国行为,不容违法犯罪浑水摸鱼。
青年走上街头,表达爱国热情的时候,有义务去抵制身边任何不理性,甚至违法犯罪的行径。因为,这种浑水摸鱼的行为,是穿着“爱国”的外衣,借大家表达爱国热情之机,逞能、泄愤、施暴、损人,以图一时之快。这种个别行为,无视法律尊严,无视他人权利,只会让爱国青年的正义行为蒙羞。
任何公民,任何爱国青年,都不会理解和支持这样的“爱国”行为。所以,每个爱国青年都有义务和权利,去劝止爱国活动中的任何违法行为。如果无法劝止,我们有义务报警,并协助公安机关留存证据。因为,和犯罪行为作斗争,是每一个公民的义务,爱国青年更应首当其冲。也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我们爱国行为不被利用、不被玷污,才能保证我们爱国行为的正当性,才能保障我们热爱的同胞不被无辜损害。
其实,当游行队伍中出现不理性行为时,没有谁会怀疑青年身上洋溢的爱国激情,只是这些不理性行为和爱国没有丝毫关系,只会让爱国行动和初衷背道而驰。这种行为,保卫不了钓鱼岛,也体现不了爱国心,最终只能让我们的爱国行动被违法犯罪玷污,极有可能因难以自证清白而受到公众甚至国际社会的质疑。
不管任何时候,人身伤害、抢夺打砸财物、纵火,都是严重的犯罪行为。这是可耻的暴戾行为,是对同胞权利和尊严的侵害,和高尚的爱国情怀没有半毛钱关系,并且终将受到法律的惩处。
每个爱国青年必须明白,打砸抢烧行为,和其他违法犯罪行为一样,性质一样恶劣,结果毫无二致:损坏的是同胞的财物,破坏的是同胞的团结,玷污的是爱国的正义。违法犯罪和爱国无干,打砸抢烧和保钓无干。如果纵容以保钓、爱国的名义犯罪,损害的不仅是同胞的利益,还有爱国的高尚、清白和正义。(中国青年网特约评论员 王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