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召开视频会议,对贯彻实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四项干部监督制度作出部署。李源潮在会上指出,要严格执行干部监督制度,不搞“下不为例”。制度,是防止和纠正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有力武器。那么,在利用制度监督的同时,我们同时还应该注意到这样一个网络利器要要网络。目前,我国网民规模保持快速增长之势。正是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和其特有的功能,使利用互联网开展干部监督成为了可能,也成为了必然。
现在大家都对“人肉搜索”这个词很熟悉了,从天价香烟局长周久耕,到烟草局长韩峰“日记门”,正是广大网民的力量让贪污腐败的官员无处可藏。对于贪客这个群体,网络成为了他们的梦魇。然而,现在许多地方干部都有不同程度的“网络恐惧”心理,担心个人信息、工作疏漏或违规行为会被网络曝光而一发不可收拾。网络的及时性、草根性、互动性等传播特性,能使一件事情在短时间内被极速放大,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于是“围观”的群众多了,便成了公共事件。
我们姑且不深究他们担心的是什么,对待网络监督的态度和做法,反映的是领导干部的胸怀和气度,检验的是领导干部的经验和智慧。因此,领导干部应该变“利器”为“力气”,以正确的态度对待工作失误,诚恳接受网络监督,就能赢得网民的信任、谅解和支持,化被动为主动,把因工作失误带来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限度;要经常在网络监督这面镜子前照一照、想一想,时时反省检点自己的言行;通过网络了解人民意愿、倾听群众呼声,主动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效于民,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失误;可以将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工作目标通过网络公之于众,通过网络监督的压力激发工作的动力。
对于网络监督,有支持的也有反对的,但总的来说利大于弊,关键是怎么引导、怎么规范的问题。作为网络监督,应该让更多人参与其中,真正发挥作用,要建立网络举报长效机制,建议取消网络实名举报限制。应该降低网络举报的门槛,设立一个专门的机构来收集、甄别和处理各种网民所反映出来的信息,设立一个专职的网络发言人。同时,应该保护网络的有效信息,规范网络各种相关措施。
让每个官员都在网络这面镜子前照一照,看看是妖怪,还是猪八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