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景德镇头条客户端讯 通讯员柳艮才、 方晓莲报道:近日,景德镇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新厂中队集中行动中查获一名“二次酒驾”严重交通违法驾驶人。
4月20日晚19时30分,新厂中队组织警力在辖区曙光路针对酒驾、醉驾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治理行动。20时40分,执勤民警依法拦检了一辆红色二轮摩托车。“当时该驾驶人酒精初检显示为‘有酒’,我们遂要求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检测,该驾驶人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73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后通过系统查询,民警发现徐某曾于2020年9月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获过,此次属“二次酒驾”,并且徐某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徐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也未悬挂机动车号牌。
最终,驾驶人徐某面临的不仅仅是罚款还有行政拘留的处罚。当晚,中队共查获酒驾违法行为4起,蜀黍提醒:酒后驾驶一旦被查处,交警信息平台会终生记录其违法行为,不论驾驶人两次酒驾违法行为之间的间隔时间多长,就属于“二次酒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