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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微信”骗财骗色 赣州一假警察获刑两年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8-25  作者:瓷都信息港  浏览次数:790

  大江网讯 记者朱超报道:某公司员工李某通过不法手段私自购买假警官证、警号、警衔等,冒充刑警骗取他人信任,与人恋爱后便寻找各种借口骗取钱财共计一万六千余元。8月22日,大江网记者获悉,日前,江西省上犹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犯招摇撞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2011年5月,江西省赣州市某公司白领李某通过网络非法购买了假警官证、警号、警衔、警服等,之后他自拍身着假警服照片,并将照片作为自己的微信头像上传到网络。同年12月,李某通过微信认识了一女孩,并告诉对方自己是公安局的刑警。凭借警察的身份,李某很快就获得了女孩的信任和青睐,双方确立了恋爱关系。

  然而,已有未婚妻的李某真正目的并不是为了骗“色”,在和该女孩“恋爱”的三个月时间里,他先后虚构“私了交通事故”、“生意资金周转”、“工作调动”等各种理由向对方“借款”一万六千余元。之后,李某便开始时不时的玩失踪,电话也常常不接,无奈之下女孩亲自前往公安局找寻“男友”,然而得到的回答却是公安局根本没有叫李某的警察,其微信头像照片中的警号经查也属假冒,女孩这才发现自己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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