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报道:由于我市受台风“海葵”影响,连降暴雨,遭受了特大灾害,导致近期副食品和蔬菜价格上涨,给困难群众生活造成了新困难。
为保障灾后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决定在2012年8月到2012年10月三个月期间,对我市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补贴对象为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供养对象和城乡享受抚恤定补的重点优抚对象,补贴标准为城市对象每人每月15元,农村对象每人每月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