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分类 房屋 服务 商城 数码 家电 知道 百科 健康 旅游 景点 攻略 家居 装修 建材 瓷都文学
图库 黄页 陶瓷 便民 招聘 职位 人才 亲子 新生儿 教育 美食 小吃 菜谱 婚嫁 摄影 婚礼 陶瓷集市
影讯 视频 电影 记载 天气 15天 30天 论坛 爆料 自拍 火车 飞机 长途 信息 二手 交友 同城游
当前位置: 首页 » 瓷都新闻 » 吉安新闻 » 正文

浮南地区检察院稳定监管秩序增强改造信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7-30  作者:瓷都信息港  浏览次数:698

  网络报道:近日,浮南地区检察院派出院驻监狱检察室民警为了消除服刑人员的顾虑,维护监狱改造秩序,深入到监狱各监区对服刑人员进行法制宣传,重点解读这两个司法解释,详细讲解了服刑人员最为关心的7月1日施行的有关减刑幅度的司法解释。

  近来,景德镇监狱服刑罪犯通过电视等媒体了解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时间效力问题的解释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心中产生了疑惑,认为其在劳动改造中取得的成绩再多,也是白费,今后的减刑幅度一律最多为一年,现已取得的改造成绩都作废。在民警的详细解释下,服刑人员得知该司法解释适用的对象为2012年7月1日以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罪犯,从而解除了服刑人员心中的疑惑,增强了其改造的信心,稳定了监狱的监管秩序。

 
 
[ 瓷都新闻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瓷都新闻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人才网介绍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Powered by ZZZM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