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际生活中,一些消费者轻松地得到发票一般没有那么容易。由于开具了发票,商家就得纳税,而末开发票者,也就意味着不用上税或少交税,因此,商家想尽办法避免开具发票也就是正常不过的了。他们很能揣摩消费者的心理,能拖就拖,直拖到消费者放弃为止。或者祭出了以优惠抵发票的餐饮业潜规则,这一现象往大里说,就是在用国家的财产做人情,因为税务部门没有关于特价促销产品不提供发票的相关规定,价格让利是商家的一种促销方式,不能作为其拒绝开发票的理由,这种行为不仅欺骗消费者,还使国家税款流失,应该坚决制止,严厉打击。而大多数消费者觉得不给发票给点优惠对个人来说更实惠。因此,很多消费者在餐馆老板的利诱和推诿下,放弃索要发票,无形中造成了餐饮业经营者的不当得利。
要解决开票难的问题,税务部门对经营者不开发票的行为加强打击力度自然必不可少,但我们每一个公民,在树立起自觉纳税的意识的同时,就应该做到主动索取发票。索取发票也是纳税的一种,而只要人人依法纳税了,才能最大限度的公平享受到社会共有的资源。不去索要发票,这种做法不仅纵容了商家的违法行为,而且等于放弃维护自身利益的权利,易落入商家的消费陷阱,消费者一旦遇到消费纠纷,商家往往以没有发票为由拒不认账,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维护。消费者应增强索票意识,维护好自身权益,若遇到经营者拒开发票,应果断向税务部门举报,索取发票乃你我之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