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月12 日要要中国植树节你参加义务植树了吗?
1979年,在邓小平同志提议下,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决定每年3月12日为我国的植树节。义务植树是适龄公民必须履行的一项法定义务。《江西省公民义务植树条例》规定:“每个适龄公民每年应当义务植树4棵,或者义务完成相当于一个劳动日的种花、种草、育苗、整地、施肥以及其他与绿化有关的劳动”。
今年3月12日是第31个植树节。31年来我市全民义务植树运动蓬勃发展,目前,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65.07%,人均公共绿地达到13.5平方米。植树造林、生态建设是巨大的公益事业。植树,共建绿色家园,是我们的责任,也是我们的义务。据有关专家介绍,植树从狭义来理解,就是“种”或“栽”,但从广义来看应包括“种栽”和“管护”两个方面,不仅包括种、栽树,还包括栽种下去以后的成活和活了以后的管护到成荫。
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应该在内容和形式上进行创新,积极探索推进义务植树开展的新机制,丰富、完善义务植树内容和形式,切实提高适龄公民的尽责率。除亲自参加植树外,还应推行以资代劳、认建认养、拍卖冠名权等形式,履行植树义务。可以通过义务管、养、护,提高成活率和成林率,提高植树质量。远离植树点不便直接植树的单位、企业,可以通过“认建认养”等方式履行植树义务。住在市区的市民也可以通过认养绿地、古树名木等方式履行义务。中小学生可以参加义务植树宣传、清扫绿地等适合自身特点的植绿、爱绿、护绿活动……
树木有吸收二氧化碳、放出氧气的作用,而且能抵挡风沙,还可以美化环境。让我们携起手来履行植树义务,绿化美化我们共同的家园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