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日前,南昌市西湖区丁公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对恒茂国际华城小区的恒兴物业发出垃圾分类《整改通知书》。据介绍,这是《南昌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自2020年12月31日起正式施行后,南昌首张垃圾分类《整改通知书》。
按照《南昌市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洪府办发(2020)156号)文件精神,1月18日下午,西湖区丁公路街道垃圾分类办公室对辖区恒茂物业进行指导督查。经排查,发现存在以下问题:恒茂物业未按照文件要求每300户建设1处生活垃圾集中投放亭;并未配备专职督导员,没有垃圾分类相关工作台账;未做到定时定点、分类收集、分类运输;物业小区未配置有害垃圾及可回收物暂存点。为此,丁公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对该物业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按照文件要求限时整改到位。物业称,该项工作投入过大,没有充裕的资金,无法配合工作,当时拒绝签收。
根据《南昌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管理责任人未履行条例职责内容,由市、县(区)人民政府城市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或处罚。1月26日,丁公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将物业签收的《整改通知书》呈递西湖区垃分办,物业也表示将根据条例要求积极配合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