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遏制假牌套牌违法行为多发态势,维护良好的社会公共秩序和交通环境。鹰潭市交通警察支队直属大队铁骑中队,改变传统的蹲守盘查、肉眼识别查缉方式。依托信息化勤务手段,精准打击“假牌套牌”车辆,有力净化道路交通环境。
2021年1月25日9时36分刘某驾驶车牌号为赣FG8**8(该车牌为套牌)的黑色梅赛德斯奔驰牌小型汽车在206国道行驶。铁骑中队民警王希胜通过信息化勤务手段,发现该车为套牌车辆,立即发出指令,充分利用铁骑机动灵活的优势和打击重点违法的“尖刀”作用,指挥铁骑队员在206国道1662公里600米处设卡拦截嫌疑车辆。经核查,发现该车原始号牌为:粤AM3**J,现在车上悬挂的假号牌赣FG8**8,为车主另外一辆黑色本田雅阁小型汽车上的号牌,现黑色本田雅阁小型汽车已经售卖给他人。同时经过进一步对车辆检查发现,该车上还有一副赣E74**6的号牌,经过进一步询问,该车号牌为车主名下另一部小型汽车的号牌,现该车已经做报废处理。同时,进一步核查该车还逾期未年检。
现鹰潭市交通警察支队直属大队铁骑中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三款及第十六条第四款,对车主刘某处以扣12分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该案现已处理完毕。
鹰潭市交通警察支队直属大队铁骑中队对查获到的“假牌套牌”车辆一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形成严管严控的态势,有力打击和震慑“假牌套牌”违法行为,保障辖区道路的交通安全及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