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分类 房屋 服务 商城 数码 家电 知道 百科 健康 旅游 景点 攻略 家居 装修 建材 瓷都文学
图库 黄页 陶瓷 便民 招聘 职位 人才 亲子 新生儿 教育 美食 小吃 菜谱 婚嫁 摄影 婚礼 陶瓷集市
影讯 视频 电影 记载 天气 15天 30天 论坛 爆料 自拍 火车 飞机 长途 信息 二手 交友 同城游
当前位置: 首页 » 瓷都新闻 » 吉安新闻 » 正文

吉安报道:吉水法院依法惩处“村霸”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1-27  作者:瓷都信息港  浏览次数:8136

  近日,吉水县人民法院依法对一个以某卸任村党支部书记为首的“村霸”团伙涉恶案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谢某宝获刑2年,并处罚金2万元,其余3名被告分获11月至1年5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谢某宝自2018年1月卸任吉水县双村镇林塘村党支部书记后,利用家族、宗族势力,牟取不法利益。2018年7月至2020年4月间,谢某宝和谢某生、高某忠、高某道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采用滋扰、纠缠、威胁等手段,多次实施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扰乱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应当认定谢某宝等4人为村霸、宗族恶势力团伙。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谢某宝等4人以威胁手段强揽工程,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强迫交易罪;被告人谢某宝、谢某生多次随意殴打、辱骂、威胁他人,致使2人轻微伤,情节恶劣,构成寻衅滋事罪,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记者胡蒋霞)

 
 
[ 瓷都新闻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瓷都新闻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人才网介绍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Powered by ZZZM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