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冬春季节疫情防控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省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相关要求,经德兴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建议在外就业的乡友尽量留在当地过春节。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德返德人员、境外来德返德人员、冷链从业人员等重点人员非必要不返回。如确需返乡,应提前24小时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组)报备。
二、省外来德返德人员在抵达居住地后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组)和单位进行报备,主动配合社区(村组)干部做好信息登记、健康码和行程码查验工作。2021年1月1日以来返德来德人员,按照“愿检尽检”的原则,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就近前往各乡镇卫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级医疗机构(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疾控中心)接受1次核酸检测,并在检测结果出具前居家做好个人防护及健康监测,不得自由流动。属地乡镇(街道)要安排网格员对其进行跟踪管理。
三、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来德返德人员,不得直接抵达居住的社区(村组),应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第一时间到市人民医院接受核酸检测,并在检测点留观等待核酸检测结果。结果为阴性且测温正常者,方可回到居住的社区(村组),并居家做好14天的健康监测,不得自由流动。属地乡镇(街道)要安排网格员进行跟踪管理。如出现发热、咽痛、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应立即向所在社区(村组)报告,由德兴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安排车辆闭环转运至德兴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属地乡镇(街道)要安排网格员对其进行跟踪管理。
四、境外国外来德返德人员应在第一入境隔离结束隔离期前,向德兴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报备,告之返德入德时间、地点、车次、交通工具等信息,统一由德兴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安排车辆闭环转运至德兴市集中医学隔离观察点集中隔离观察7天,在集中隔离第1天、第7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再居家医学观察7天,在居家观察的第7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的,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流动,但应尽量减少组织和参加群体性聚集性活动。如就医就诊时应主动向医疗机构申告境外旅居史。属地乡镇(街道)要安排网格员对其进行跟踪管理。
五、非法入境来德返德人员在抵德后24小时内接受核酸和血清抗体“双检测”,取得双阴性报告后,再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在集中隔离第7天、第14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置。鼓励公众举报非法入境者、组织者和接受者。对容留、藏匿、运送、雇佣非法入境人员,以及隐瞒个人旅居史、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要求,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依规对当事人予以处理。
六、从事涉进口物品和口岸装卸、搬运、运输等相关工作的来德返德人员需做好14天自我日常健康监测,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减少串门走动,出现发热等症状应及时自我隔离并向社区(村组)报告。
七、建议在德人员减少不必要的出行,尽量不要外出旅游和探亲访友,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境外地区,留在本地过春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出行,要主动向所在社区(村组)、单位进行登记和报备,出行前关注风险地区信息,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若使用公共交通工具,请妥善保存机票、车票等行程单据以便查询。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带头执行,率先垂范。
八、酒店、宾馆、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等必须严格落实住宿旅客体温监测,健康码、行程码查验,实名登记,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和及时报送制度。发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境外国外来德返德人员,应立即向酒店所在地村居(社区)报告,村居社区要第一时间安排专人负责核实信息,按防控要求落实管控,并向德兴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报告。
九、当前正值呼吸道传染病高发季节,请广大市民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少串门,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养成良好卫生习惯。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应立即到附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十、未设置发热门诊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特别是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个体诊所,一律不得诊治发热病人。各级各类药店不得向有境外(国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和进口货物接触史的各类病人出售药物,如发现此种情况,及时报当地村(居)委会或指挥部,由属地送至发热门诊进行诊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德兴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