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报道:这年头骗术多,还从现实发展到网络。日前,浮梁县人民检察院公诉一起敲诈勒索案,被告人周某先在网上搜集寻人启事,然后找到启事上的联系人,以谎言和威胁实施敲诈。结果可想而知,周某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据了解,今年3月,周某与同伙赵某(另案处理)进行预谋,先由赵某办理了一张银行卡和一张手机卡,交给周某后,再由周某上网,在互联网上查找近期的寻人启事信息。最终,周某与赵某合计后,将目标锁定为寻女心切,在寻人启事中留有联系方式的程先生。
就在3月22日和3月23日两天时间里,周某使用赵某办理的手机卡,通过发手机短信的方式多次与程先生进行联系。周某在短信中谎称,程先生要找的人在他手中,要求对方将5万元钱汇到指定的银行账号上,也就是赵某事先办理的银行卡账号。周某还威胁说,如果不给钱就让程先生的女儿死掉。
程先生接到周某发来的一系列短信后,选择了报警。周某随即被公安机关抓获。
检察机关认为,该案被告人周某利用互联网作为寻找实施敲诈勒索的犯罪目标,再利用走失人家属迫切想找到走失亲人的心理,这一新型犯罪手法,应引起社会及广大市民的高度关注,以防再被此类犯罪分子敲诈。如遇到这类情况,最好是报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