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乐平头条客户端讯 通讯员夏发忠、王焱平报道:2020年12月,乐平市人民法院一执行案件被执行人徐某华慑于执行压力,主动找到执行法官,提出想和申请执行人吴某远达成和解,希望一次性了结其与吴某远的执行案件。
十余年前,徐某林向吴某远借款130万元,徐某华为担保人。借款到期后,徐某林并未按期归还,吴某远曾数次上门催讨无果,遂将徐某林、徐某华起诉至乐平市人民法院,经承办法官调解后双方协议约定从2009年5月起每月还款十万元,直至还清本息为止。协议到期后,徐某林、徐某华仍未按期偿还,吴某远遂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该院依法将徐某华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实施信用惩戒,依法冻结其银行存款及公积金,并在十年间累计强制划拨工资40余万元。但被执行人徐某林一直下落不明,没有履行还款义务。有感于正常生活秩序被严重影响,被执行人徐某华遂主动联系执行法官和申请执行人,表达了他想解决案件的决心。执行法官获知后主动介入,与双方进沟通协调,并促成和解协议。近日,在法官的见证下,徐某华当场拿出21.5万元给申请执行人,该院随即解除了对徐某华的所有强制措施。
乐平市人民法院在促进社会法治和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背景下,通过对失信被执行人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了拒不履行判决裁定行为、对“老赖”形成强大的威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