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报道 2004年底,我市建筑节能工作按照省建设厅的统一部署展开。2005年9月,市政府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建筑节能工作的若干意见》,自此,我市围绕一个目标,即实现建筑节能50%,抓住两个中心,即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节能,全面强制推行新建建筑的建筑节能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据了解,我市建筑节能工作的主要内容是:在建筑物的维护结构中采取隔热保温等节能措施和选用节能型建筑设备,改善建筑物室内热环境,减少建筑设备能耗,达到降低能耗、节约能源的目的。为此,我市全面实施了《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新建建筑严格执行《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备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相关的设计标准及规范。2005年8月起,市环景建筑设计审查所将建筑节能列入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审查内容,按照部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试行)》的要求,对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建设项目,不予审查通过。此外,我市还从不同层面加大对建筑节能的宣传和培训力度,积极营造氛围。在《景德镇规划网》上设立了《建筑节能宣传专栏》;对建设工程各方案进行宣传、落实;对从业人员加强法律法规与专业技术知识的继续教育和培训,以此提高了大家掌握和运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