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省中医药管理局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名称,我省出台了《江西省中医诊所备案指南(试行)》(下简称《指南》),明确各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中医诊所的备案工作,中医诊所医疗机构名称的命名也有明确的格式。
据悉,该《指南》适用于在本省范围内举办的中医诊所,中医诊所命名规范为中医诊所名称由识别名称和通用名称依次组成;通用名称统一为“中医诊所”;识别名称可包含举办人姓名、举办单位名称(或规范简称)、医学学科名称、医学专业和专科名称、诊疗科目名称和核准机关批准使用的名称。中医诊所命名格式为:举办人姓名(举办单位规范简称) (识别名称)中医诊所。(熊子易晨报首席记者饶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