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上饶头条客户端讯 通讯员郑剑报道:一起离婚案,双方都有调解意愿,但一方当事人在美国,不便回国,怎么调解呢?近日,信州区人民法院灵溪法庭运用微信视频,越洋调解了这起离婚案。
2016年,张先生和H女士(美籍华人)登记结婚,由于婚后长期分居,严重影响双方的沟通和交流,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张先生遂向法院起诉离婚。
本案通过法院网上立案后转由灵溪法庭审理,承办法官在接收案件后立即与H女士取得了联系,了解到H女士同意离婚,但因其常年定居在美国,又时逢美国新冠疫情持续恶化,不便回国参与诉讼,考虑到涉外案件的送达耗时较长,当事人到庭的可能性小,且往返费时开销大,为了避免当事人来回奔波、舟车劳顿,承办法官建议通过微信视屏方式进行线上调解,双方当事人均表示同意。
调解当日,承办法官在线核实了H女士的身份,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张先生和H女士展开了视屏对话,鉴于双方对离婚均无异议,承办法官立即制作了调解协议,并将调解协议电子文档发送给H女士,通过视屏确认其在调解协议上签字,该起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这是信州区法院首次利用线上方式远程调解涉外纠纷,近年来,信州区法院以“两个一站式”建设为契机,大力推行便民利民解纷机制,开启解决涉外纠纷新模式,让互联网解决“跨国”难题,让数据多跑路,让当事人少跑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