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报道:浮梁县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扎实有效地开展各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形成了全社会重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在服务发展、促进和谐、保障民生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为了推动全县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快速发展,县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和下发了《浮梁县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实施方案》和《浮梁县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目标管理实施方案》,明确了各预防单位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的地位、工作内容、工作重点,将预防工作细化成十六项,内容具体,操作性很强,还明确了考评办法,要求各预防单位要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作为本单位的一项常规性工作来抓。各预防单位和各职能部门加大了预防工作力度,各项制度和机制不断建立和完善。县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多家预防单位建立了联合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联系制度,与工程建设招投标主管部门建立了重大工程信息通报和协作机制。各预防单位也着手建立预防责任制,定期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完善重大经济活动内部监督制约制度。
如湘湖镇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努力做到“三个强化”,即强化主题教育、强化案例教育、强化“一把手”教育,有效地提高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责任意识,成立了“湘湖公共资源交易站”,规范了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招投标工作,有效防止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各类违法犯罪的发生。
该县紧紧围绕全县经济发展目标,调整思路,确定了三个预防工作重点,即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重点企业。为了将这一目标落实到位,该县在与四十多个重点预防单位建立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联系制度的同时,认真做好公共资金使用、公共资源配置、公共项目实施等重点领域和环节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各项预防措施紧扣服务发展大局这一工作中心,为推动全县经济持续平稳较快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预防调研是预防工作的重要基础,该县开展了重点工程项目投资、民生工程等重点课题调研,走访了相关单位和部门,积极宣传和探讨各领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方法和措施,总结各单位好的经验和做法,并形成了调研报告。各预防单位也开展了形式多样的预防调研工作,如洪源镇党委就当地由于土地升值引起的群众违规多占宅基地的状况开展调研,最后形成由镇纪委牵头联合各职能部门建立宅基地信息平台,统一开展全镇宅基地的审批工作机制,得到群众的充分认可。
该县就重点建设工程、政府采购、大宗土地出让等领域的招投标工作开展了系统预防工作。首先是对全县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了摸底;其次是和这些项目的招投标管理机构进行沟通和联系,开展了信息沟通、协作、参与监督等制度建设,要求管理部门和机构要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及土地出让规定正确履行职责;再次是共同探讨如何规范招投标市场,如何在这个领域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最后形成了多方协作共同开展招投标领域预防职务犯罪的一系列工作机制,为规范招投标市场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该县还积极开展工程招标前的行贿档案查询工作,据统计,仅去年共有50个项目进行了行贿档案查询,查询单位214个,查询人次428人。
该县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开展专项预防工作,在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中低产田改造、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等重点项目中开展了专项预防工作,与项目单位签订了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协议,受邀请担任项目领导小组监督员,参与了项目的立项、设标、招投标、资金使用等过程,维护了招投标公正的开展。
个案预防是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传统措施,该县加大了个案预防工作要求,在个案预防工作中,努力做到了“一案一分析、一建议、一整顿、一教育、一回访”,针对发案单位管理上、制度上存在的问题共发出预防建议十余份,有些建议还受到了县委、县政府领导的重视,做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如县检察院在查办一起挪用公款案中发现,该案起因在于发案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上存在一人既当会计又管现金等诸多管理漏洞,便提出了建议,引起了发案单位的高度重视并及时进行了整改,防止了类似案件的发生。
该县加大预防宣传力度,采取各种有效方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全县各预防单位都开展了预防宣传活动,有的乡镇在进行村级干部培训时,特意安排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内容,有的单位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活动时也安排了这方面的内容,有的单位还专门组织了一次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活动,活动中邀请了上级主管法制的领导前来授课,不少部门搞了专题宣传栏,开展预防宣传工作。
该县在预防工作如何服务大型企业领域开展了一些有益的探索,与景德镇乐华洁具、特地陶瓷等引进大中型企业开展服务活动,与企业签订服务意见,建立定期联系制度,从预防服务犯罪、宣传当地招商引资政常等角度延伸服务职能,着重从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保障企业正常的投资安全和扩大再生产、保障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出发,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出发,提升企业竞争力,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受到了广大私营企业的好评。